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强种业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种业管理科2025年度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公开如下:
一、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情况
(一)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我市种子市场经营主体主要为不再分装种子经营门店和委托代销门店。所有经营主体均须通过“中国种业数据大平台”进行备案。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备案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购销凭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标签、检验报告、审定证书、检疫证书等)进行审核。未通过备案的种子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严把种子流入市场首道关口。
(二)扎实开展市场检查。2025年3月25日至31日、9月19日至24日,我局种业管理科联合市特色农业发展中心、市(县)农业执法队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秋两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检查以玉米、小麦种子为重点,覆盖部分集中交易市场及经营门店,内容涵盖经营资质、品种审定、标签规范等。期间共抽取玉米、小麦种子样品72份进行质量检测,其中71份样品净度、水分、发芽率等指标合格,1份玉米样品发芽率不合格,已依法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理,有效保障了农业用种质量安全。
二、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一)检查对象概况。目前,我市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5家,其中省级发证企业2家,市级发证企业3家。2025年10月22日至23日,我局种业管理科联合市畜牧水产发展中心及相关县(市、区)畜牧部门,对上述5家企业开展了种畜禽质量飞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规定,重点查验企业是否持证经营、有无超范围经营或掺杂使假行为、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询问从业人员及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并如实记录于《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情况检查表》。检查同时向经营者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服务。持续加大种业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专业水平。积极指导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办理相关许可。
(二)健全监管机制。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督促种业生产经营主体持续规范运营。
(三)强化执法震慑。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种畜禽等违法行为。对问题轻微的要求立即整改,对涉嫌违法的坚决立案查处,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种业管理科将持续依法履职,加强农作物种子和畜禽种业市场监管,为我市种业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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