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三门峡市公安局
关于2025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下列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和禁渔期
(一)三门峡市境内长江支流及其水库,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
(二)三门峡市境内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2025年4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
二、禁止作业类型
除休闲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三、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人工繁育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严重违反规定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0398-2806136 0398-2806129
市 公 安 局:0398-11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