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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位居全省年度考核第一方阵
发布日期: 2023-02-14 08:42
来源: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2月13日,省委农村工作会召开。会上,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表彰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先进单位的通报》(豫农组发〔2023〕1号),我市在整治成效明显的9个市中,位居第五名,义马市被评为全省前20名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义马市东区街道办事处、湖滨区高庙乡、灵宝市寺河乡、卢氏县官道口镇4个乡(镇、街道)进入全省前100名整治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义马市新区街道石门村、渑池县陈村乡滹沱村、湖滨区高庙乡大安村、陕州区大营镇城村、灵宝市川口乡赵吾村、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后地村等45个行政村获评全省前1000名整治成效明显的行政村。

去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市上下把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率先在全省打响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战,强化治理“六乱”、着力开展“六清”,坚持“微改造、巧植入、精提升”,推进“三五”创建,系统化思维、重点化实施、方案化推进、责任化落实,人居环境焕然一新,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靠前指挥、一线督战,先后主持召开19次调度会或推进会,全面部署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39次到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查问题、找短板。创新性设立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临时党支部,每周召开1次支部会议,研究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协调解决难点和堵点。

       二是压实责任“体系”。按照“市级抓推动、县乡抓落实、部门全参与、群众为主体”的工作思路,坚持市县一体、条抓块统,压实各方责任。制定“12+3”一揽子文件,进一步明确22个市直部门的工作职责、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出台第一书记、文明单位、驻村干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形成了市级统筹指导、县级全面负责、乡村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促振兴”为主题,借助三门峡市干部论坛,组织全市62名乡镇党委书记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讲做法、谈经验、提建议、聚共识,进一步夯实责任。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围绕“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制定印发了《三门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及考评办法》,明确提出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活垃圾处置、农村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四个标准及考评办法和乡(镇、街道)区域、庭院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及考评办法,形成了“1+4+2”政策体系,使环境整治有标可依、按标整治,切实达到整治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整治乱搭乱建7823处,整治“空心院”2635个、残垣断壁2278处、栽植绿化苗木46.9万棵;88.4%行政村完成通组排前道路建设,1210个行政村建设文化广场。

       四是建立创建“体系”。坚持微改造、巧植入、精提升,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有条件的村开展“三五”创建活动的通知》,紧盯各村村口、村内、庭院重点部位,结合当地文化传说、地理位置、种植传统、风俗习惯等乡土社会风味,坚持因村制宜、就地取材、变废为宝、实用美观、合理利用,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探索形成了20个小窍门。精心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创建活动,70%的村实现了村口“五有”,建成“五园”15012个,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4.5万户,5个村被评为省级“美丽庭院”创建示范村,打造了一批原生态、乡土味、创意浓、有新意的微景观,植入了一批有面子、有颜值、有内涵的乡土元素,叫响了一批“福满小河”“桃园李曲”“荷香下村”“凤起栾村”等风格迥异的乡村名片,初步形成了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村一特,变一处美为处处美、一时美为时时美,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五是培育示范“体系”。坚持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市、县、乡三级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在全市选择2个示范县、20个示范乡镇、5万个示范户,高标准打造“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乡村样板。按照“多规合一”原则,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培育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153个。在全市开展“好少年、好青年、好父母、好媳妇、好婆婆”“五好”选树活动,第一批表彰了161名“五好”对象,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充分激发农村居民共同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六是强化考核“体系”。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建设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激励和监督问责。全市成立7个工作督导小组,通过暗访、明查、督办,跟踪问题、强化整改,跟进精准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对标对表人居环境整治 90 个考评指标,采取“周调度、月评比、季观摩、年考核”办法,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截至目前,分两批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较好的20个乡(镇、街道)进行了表彰奖励,每个乡(镇、街道)奖励10万元,对388个“三五”创建较好的行政村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