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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8-19 16:08
来源: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解决我市设施蔬菜生产能力不足,恢复生猪生产产能,确保重要农产品的稳产保供,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背景、依据

  (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菜篮子”工程建设,既关系千家万户又关系国计民生。今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都把“菜篮子”工程列为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充分体现了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蔬菜供需问题凸显,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实施“菜篮子”工程更加必要。为进一步做好重要农产品供应,满足市场需求,切实保障我市居民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突出重点、规模发展、政策支撑” 的原则,我们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

  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4〕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46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20〕6号)等文件。

  三、制定《实施意见》过程

  2019年10月份开始,我们成立了工作专班,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多次深入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灵宝市蔬菜基地实地调研,召开“菜篮子”工程建设座谈会4次、专题工作会议3次。并向8个县(市、区)和9个市直单位征求意见,通过法制初审、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多次修改,最终定稿。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涉及的9个市直单位和8个县(市、区)15条意见,采纳10条,未采纳5条。
  未采纳意见:灵宝市建议将第三条第(一)部分修改为在函谷关镇对原有500亩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旧棚升级改造;在苏村乡、五亩乡等高海拔乡镇发展相对集中千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新建设施蔬菜500亩;第三条第(四)部分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修改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陕州区建议市财政拿出2000万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给与适当补助;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与市商务局提出的意见。
  未采纳理由:灵宝市未达到《实施意见》中提到千亩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建设要求,最终删除灵宝市建设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中央1号文件中的提法,并有政策支撑;生猪生产今年市财政未安排建设资金。豫农市场〔2018〕12号文中已明确发改委、商务局的任务分工,故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改革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综合保障能力,满足我市居民对“菜篮子”产品基本需求。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从2020年到2025年,全市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40万亩,产量140万吨,其中设施蔬菜面积发展到5万亩,食用菌规模发展到4.5亿袋,鲜品产量40万吨。生猪出栏300万头以上,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6万吨、5.3万吨和5万吨,水产品产量达2万吨。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围绕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调控保障能力、切实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发展5个方面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今年重点打造10个(湖滨区2个、陕州区2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个、卢氏县2个、渑池县1个)千亩以上设施蔬菜基地,重点发展卢氏县朱阳关镇、狮子坪乡、瓦窑沟乡、五里川镇、双槐树乡、官坡镇、东明镇,灵宝市焦村镇、朱阳镇、西阎乡、阳平镇,陕州区西张村镇共12个栽培规模超千万袋的乡镇;到2025年,建成灵宝市、渑池县共300万头生猪生产全产业链项目,以及渑池县、陕州区、灵宝市共36个新建、改建、扩建年出栏500头为起点的规模猪场复养增养项目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出栏达到300万头。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考核指导4个方面来推动落实。2020年,市财政安排的1200万元蔬菜发展资金主要用于10个千亩设施蔬菜基地新建部分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