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灵宝市2018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9-30 13:21
来源: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发布灵宝市2018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报送单位:灵宝市农业畜牧局 报送类别:示范基地
报送时间:2018-09-30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科教〔2018〕10号)精神、《灵宝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灵宝市农业畜牧局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
注册基地在灵宝市辖区内,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灵宝市农业畜牧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土地流转协议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市农业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再予以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并授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标牌 。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5.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
3.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基地要与至少1个灵宝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基地。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市农业主管部门。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兽药等物资,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给予适当补贴。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灵宝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地土地流转协议;
4、基地与灵宝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对接合作的协议等。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2018年10月 8日18:00前)向灵宝市农业畜牧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灵宝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
灵宝市农业畜牧局
2018年9月30日
样表
灵宝市2018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
编号:
基地名称 | 法人 | |||||
基地地址 | 基地规模 | |||||
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示范内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精量宽幅匀播、氮肥后移、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等栽培技术 | |||||
灵宝市级以上技术指导单位 | 联系专家或指导员 | |||||
申请 单位 意见 |
本企业申请列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基地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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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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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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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