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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民示范合作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7-14 17:10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按照“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公平公开、择优认定”的原则,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请、乡镇(街)农业部门推荐、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包括现场考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及研究等,拟认定卢氏县清凉河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4家农民合作社为第三批市级农民示范社,灵宝市红阳农机专业合作社等46家农民合作社为第四批市级农民示范社,灵宝市利君家庭农场等20家家庭农场为第三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拟保留灵宝市山之本高山苹果专业合作社等82家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资格,渑池县天域家庭农场等9家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见附件),保留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至7月21日。对拟认定的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和政策与改革科联系。

          联系人:宋东风 联系电话:2806166  联系人:段锁峡  联系电话:2806185。


第三批拟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xls


拟继续保留资格市级示范家庭农场.xls


第四批认定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汇总表.doc


第三批拟认定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汇总表.docx


拟继续保留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资格名单汇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