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兽药)罚〔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4-21 16:39
来源: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三农(兽药)罚〔2023〕1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三农(兽药)罚〔2023〕1号号
| 三门峡开发区同创兽药批发站销售假兽药的案件 | 三门峡开发区同创兽药批发站 | 41010519671225297X | 李存仲 | 销售假兽药 | 处罚: 1、 没收布病保胎统治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黄芪甘草蒲公英粉1袋;没收违法所得111.6元, 2. 并处135元罚款。 处罚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3〕7号)文件 2、《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 |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