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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项目采购 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01 17:19
来源: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工作安排,将今年省厅拨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的采购。现就询价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及胶体金试纸卡项目

(一)项目预算:9万元左右

(二)采购内容:7台“胶体金”农兽药残留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仪器配套完整的附件箱)、1台便携式“胶体金”农兽药残留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仪器配套完整的附件箱)及胶体金检测试纸卡(条)。胶体金检测试剂卡包括但不限于单联卡、二联卡、三联卡、四联卡及六联卡等。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四)交货地点: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失信、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参与企业供应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应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22年度常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评价结果的通报》中评价通过的企业名单之内。

5.参与企业应免费提供配套管理信息系统及后续使用,且后续使用时不再收取任何维护、升级等其它年度费用;管理信息系统应能通过微信小程序或电脑网页端实现快检设备检测结果的查阅汇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一)项目预算:11万元左右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抽查重点:品种以种植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重点;主体以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场(厂)为重点,且包含10%的小散户;参数以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为重点。抽查样品按5:4:1的比例原则抽取样品若干批次。

2.抽样要求:严格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抽检样品购买费用由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现场支付。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职业道德,不得做出或参与影响抽检结果的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合作关系,并列入黑名单。

3.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见附件)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失信、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检测机构应具备“双认证”资质,并通过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审方式及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均采用综合评分法,我单位将综合考虑价格、配套设施设备、服务方案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审分数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公示期:2023年8月1日至7日

2.资料接受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单位资质、报价及服务方案等项目材料快递至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三门峡市黄河路西段),所有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备齐装订后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及联系人号码。投标材料不退还。

4.评审时间待定,评审地点在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5.若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则相应项目询价采购失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门峡市黄河路西段

联系人:张先生   李女士   0398-2806123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

依据一览表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一览表

产品

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及判断依据

蔬菜、水果、食用菌

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毒死蜱、三唑磷、六六六、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乐果、内吸磷、久效磷、水胺硫磷、硫丹、乙酰甲胺磷、氯唑磷。(注:豇豆加测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韭菜加测腐霉利、二甲戊灵、阿维菌素、啶虫脒、辛硫磷、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乙酰甲胺磷)

检测方法:参照《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国家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断依据:GB2763-2021。

猪肉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丙那林、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药物

检测方法:参照《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国家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GB31650-2019、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5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0号。

禽蛋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包括氟苯尼考胺)、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金刚烷胺

检测方法:参照《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国家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GB31650-2019、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5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0号。

水产品

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包括代谢物AOZ、AMOZ、AHD、SEM)、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

检测方法:参照《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国家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GB31650-2019、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5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