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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种子)罚〔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7-13 15:24
来源: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三农(种子)罚〔2023〕4号

三门峡新宏丰农资站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营假种子案

三门峡新宏丰农资站

91411222MA405TBW25

 宁来锁

1、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2、经营假种子案

1、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三门峡市农业农村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23条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