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通报
发布日期:
2023-12-29 10:56
来源: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案件名称】:王某某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案
【承办单位】: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承 办 人】:谢苏辉、孙振震
【案情简介】:2023年11月2日,接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交办案件,灵宝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王某某养殖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当事人养鱼使用的饲料,兽药均为正规厂家生产,没有发现违禁饲料兽药。在对现场垂钓人员的询问中发现,因当事人养殖场管理松懈,因未对垂钓人员使用的饵料例行检查,导致“地西泮”流入养殖环节造成残留超标,当事人对农业部抽查结果及违法行为予以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参照《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灵宝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养殖场1号、2号鱼塘的鲤鱼全部进行捕捞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