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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证照分离”改革 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8-20 10:35
来源: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对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中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我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情况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我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中,推动照后减证、精简审批流程、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积极对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办理生产经营许可类事项时,在线核查信息。全面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对25项业务办理项涉及的办理平台、办件数量、证照信息等全部录入数据普查管理平台,积极融入我市大数据办公的整体环境。

二是持续精简审批流程。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25项业务办理项均实现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服务指南根据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情况同步更新。施行证明类事项告知承诺制,凡系统内部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等4项证明类事项统一施行内部在线核查。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一单清”,对事项办理时限、流程、所需材料等进行模块化管理,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构建我市农业农村系统“一件事、一次办”清单。涉及事项为:开办水产养殖、开办动物诊疗所、兽药经营许可、开展畜牧养殖、开办种子生产经营店、农药经营证照联办一件事、我要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等7个事项,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是施行“全程网办”。印发《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行“全程网办”工作的通知》,我局25个政务服务事项目前均可通过政务服务网、人工窗口、智能自助机或手机APP等线上线下方式提交办事申请,办事部门实现线上接件、线上流转、线上审批、线上办结,全程网上留痕,极大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五是实现推行证照电子化。截止目前,我局已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供证照模板10份,均已制作成电子模板刻录光盘。电子证照覆盖率达80%,我局为发证机关的覆盖率达100%。

六是做好放权赋能权限下放承接工作。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版)的通知》(豫农文〔2021〕369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动放权赋能做好权限下放承接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370号)要求,对下放到各县(市、区)的2项事项,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完成事项网上新增,完善服务指南,实现“一网通办”。

二、取得成效

一是行政审批流程持续精简。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再精简,事项办理星级不断提升,即办件占比达92%,四星级事项全覆盖。

二是规范化开展行政审批。通过“全程网办”,对窗口接件、业务科室办理、政务服务科监督机制进行全面落实。窗口仅限接件,并按审批步骤即时流转,推行“一次性告知”,明确引导职责。审批科室优化审批流程,不推脱、不延误。政务服务科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待办案件进行全程监督。

2021年12月15日,我局收到东方希望渑池有限公司关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变更)的办件申请,原需要48小时的办件时间被压缩至50分钟,基本实现立等立取,得到办件群众的高度评价。

    三是“证照分离”改革成效显著。施行证明类事项告知承诺制、“一件事一次办”,充分利用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共享平台,打破了“先证后照”等传统流程,提升了群众开办企业便捷度。

三、存在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目前行政许可事项只有10项,农业农村系统省级以下行政许可事项目前大多在县(市、区)进行办理,受客观因素影响,市级目前办件量很少,在实际操作中无法积累先进经验,需要向先进部门、先进地区学习。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