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工作安排,现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
16.3万元
二、任务基本情况
2024年三门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分别为豇豆专项监督抽查和第一、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1、豇豆专项监督抽查为全市所有豇豆种植户开展监督抽查,计划抽取20批次左右,计划在第三季度进行。
2、第一和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品种以种植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重点;主体以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场(厂)为重点,且包含10%的小散户;抽查样品数量按照水产品12批次,剩余数量按种植产品占70%、养殖产品占30%(禽蛋与猪肉按照3:1的比例)计算。第一次监督抽查计划在第三季度进行,第二次监督抽查计划在2025年元旦前后进行。
3、具体抽检数量由当季可抽检品种的数量确定,存在一定程度的上下浮动。
4、抽检样品购买费用由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现场支付。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检测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失信、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定CMA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认证项目涵盖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公布的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测机构资质,且通过2023年度河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述证书需在有效期范围内。
五、评审方式及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采用综合评分法,我单位将综合考虑价格、配套设施设备、服务方案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审分数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六、参与报名方式
1、请参与竞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将企业基本情况资料、上述资质认定证书(文件)和相应产品的检测报价单(检测参数见附件,请标注参数具体位置)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邮寄至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三门峡市黄河路西段),所有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备齐装订后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及联系人号码。
2.公示期:2024年5月24日至30日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先生 李女士 0398-2806123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一览表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一览表
产品 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及判断依据 |
蔬菜、水果、食用菌 | 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毒死蜱、三唑磷、六六六、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乐果、内吸磷、久效磷、水胺硫磷、硫丹、乙酰甲胺磷、氯唑磷。(注:韭菜加测腐霉利、二甲戊灵、阿维菌素、啶虫脒、辛硫磷、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乙酰甲胺磷) | 检测方法: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以及国家其他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断依据:GB2763-2021,GB2763.1-2022。 |
豇豆 | 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甲基异柳磷、毒死蜱、三唑磷、灭多威、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氯氟氰菊酯、倍硫磷 | 检测方法: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以及国家其他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断依据:GB2763-2021,GB2763.1-2022。 |
猪肉 |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丙那林、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药物 | 检测方法: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以及国家其他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GB31650-2019、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5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0号。 |
禽蛋 | 氯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包括氟苯尼考胺)、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金刚烷胺、多西环素 | 检测方法: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以及国家其他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GB31650-2019、GB31650.1-2022、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5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0号。 |
水产品 | 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包括代谢物AOZ、AMOZ、AHD、SEM)、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 | 检测方法: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以及国家其他法定定量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GB31650-2019、GB31650.1-2022、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5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