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
按照扶贫资金公告公示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对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情况进行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项目库公示公告不规范。一是公示公告缺项,有卢氏县、陕州区。二是公示公告项目与实际不一致,有渑池县。
(二)年度项目计划情况。一是公示公告缺项,有湖滨区。二是要素或者格式不对,有卢氏县、湖滨区。
(三)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一是公示公告缺项,有湖滨区。二是要素或者格式不对,有渑池县。
(四)扶贫资金公示公告情况。公示金额与系统不一致,有湖滨区、陕州区。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资金项目“两个一律”要求的具体实践,不能有半点折扣,更不能置之不理。下一步,针对通报中的问题,各县(市、区)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对扶贫资金安排、县级到账、分配结果、项目库建设、年度计划和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下足绣花功夫,精准公示公告;对于已经实施的扶贫项目公示公告情况,要逐一检查。
三门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门峡市财政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