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三门峡市农广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实践《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活动。
《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于2020年8月31日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总则、规范与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5个篇章43条内容。近期,市农广校多次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学习《条例》内容并积极参加线上测试。截止目前,共参加线上三门峡“学文明条例”答题活动三期,人员参与率达到百分之百,多人满分通过测试,其中单位职工卢昌营获得第一期践行《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考促学”奖励。
1月22日,结合《条例》集中学习活动,通过三门峡市文明网观看了三门峡市《文明是最美的风景》宣传片、《文明伴我行》第253期,学习了三门峡市道德模范郑海婷的先进事迹、观看了我市学习《条例》公益宣传片,最后,大家举起右手郑重进行了践行《三门峡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承诺。
通过系列的学习活动,使大家提高了对公共常识和文明规范的认识,纷纷表示要养成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养犬、文明旅游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弘扬向上向善在社会风气。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将学习《条例》作为常态化任务,持续学习并结合实际加强落实,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目的,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践行文明规范,遵守各项文明规定,树典范、立标杆,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做文明行为的引领者、文明风尚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