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向阳街道办:
在3月29日召开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赵耕同志指出,我市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数量以及开具合格证数量均较少。针对以上情况,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完善生产经营主体名录
各县(市、区)要针对辖区内监管主体开展排查,摸清监管底数,将辖区内从事蔬菜、水果、禽蛋、活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和所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在建立健全监管名录的基础上,积极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注册省级追溯平台,按照《三门峡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要求, 6月30日前,全市在现有注册基础上新增510家生产经营主体的注册任务,其中湖滨区、义马市各新增30家,示范区新增50家,渑池县、陕州区、灵宝市、
卢氏县各新增100家,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覆盖面。积极实现现有县级追溯平台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对接,推进农事操作、产品检测、在线监控等数据持续上传,数据互联互通,真正发挥追溯功能,最终实现“追溯一张网,监管一盘棋”。
二、加快合格证推广试用
要深入种植基地、养殖场户等生产一线,积极宣传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政策。对于在试行品种范围内但尚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要督促其尽快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对于已试行该制度的生产主体,要进一步规范开具行为,并督促其养成常态化开具习惯,做到“全品种开具”“逢出必附合格证”,加大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企业数量和产品数量,使全市承诺达标合格证在“三类主体五类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生产的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实现较大突破。2022年市局将在电子合格证开具方面予以支持,各县(市、区)也要拿出一定资金进行配套,年底前实现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100%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三、加强部门交流协作
各地要按照《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三农〔2021〕83号)要求,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索证索票,明确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质量安全合格凭证的其中一种,倒逼生产主体自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四、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2022年市局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纳入检查的重点,各县(市、区)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生产主体是否按要求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及《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是否按要求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同时查看生产主体留存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存根,对检查过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工作,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切实扩大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范围,增加开具数量,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请于6月30日前将更新后的监管名录(包括新增)报送至市局监管科。
联系人:李惠 2806123 smxzjk0398@163.com
附件:三门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信息普查表
2022年4月7日
附件
三门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信息普查表
县(市、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法定名称 | 种类(种植、养殖、水产) | 类型(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 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名称 | 年产农产品数量(吨) | 规模(种植面积,畜禽养殖存栏量,水产养殖水面面积)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手机 号码 | 地址 | 是否为“二品一标”主体 | 是否纳入追溯点范围 | 是否完成追溯设备与追溯平台对接 | |||||||
否 | 否 | 是(根据经费出处) | ||||||||||||||||||
绿色食品 | 有机农产品 | 农产品地理标志 | 省级建设年份 | 市级建设年份 | 县级建设年份 | 企业自建年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