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原则,我市认真执行《河南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豫农财务[2019]7号)文件规定,同时,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2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三门峡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及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三门峡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继续按照《三门峡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三农计[2020]17号)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我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及资金兑付工作按时完成。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财政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省下达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050万元,按照省文件规定的分配原则,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其中:灵宝市8151.1031万元、陕州区4799万元、湖滨区636.7305万元、开发区8.8546万元、渑池县5138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448.8578万元、义马市287.454万元,卢氏县属省财政直管县直接下达4580万元。
各县区资金发放情况
(一)灵宝市
灵宝市落实补贴面积72.6万亩,补贴标准112.27元/亩,补贴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兑付完毕。
(二)陕州区
陕州区落实补贴面积34.048万亩,补贴标准141.25元/亩,补贴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兑付完毕。
(三)渑池县
渑池县落实总面积为55.0457995万亩,补贴标准为93.34045552元/亩。补贴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兑付完毕。
(四)湖滨区
湖滨区落实补贴面积4.73997731万亩,补贴标准134.41元/亩,补贴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兑付完毕。
(五)义马市
义马市落实补贴面积为2.0518万亩,补贴标准140.08元/亩。补贴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兑付完毕。
(六)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落实补贴面积0.08678万亩,补贴标准102.5元/亩。补贴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兑付完毕。
(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示范区落实补贴总面积13.7906万亩,补贴标准为90.97元/亩。补贴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兑付完毕。
(八)卢氏县
卢氏县落实补贴面积44.5936053万亩,补贴标准为105.9元/亩,补贴资金已于9月30日前兑付完毕。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政策,兑付补贴资金事关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 )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编制方案,核实补贴面积,登记造册,三榜公示,确保准确无误;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拨付,检查督导资金兑付进度,确保全市通过“一卡通(存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全部发放
到农民手中 。
(二)加强政策宣传服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党强农惠农扶持政策,同时农业农村部门在耕地地力补贴兑付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力求政策咨询渠道畅通,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
办结,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各县(市、区 )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认真负责,制定了必要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如:陕州区严格执行“七不准”制度: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发存款卡(存折);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得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同时,为了确保公正合理 ,农业农村部门还会同信访、监察部门设立督查室,专门受理信访件,做到落实补贴政策中客观公正,杜绝了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补贴面积界定难。省下达的工作方案中享受补贴面积概念笼统,如成片粮田转为农业设施用地不享受补贴,究竟多大面积为成片?耕地上建蔬菜大棚,算不算设施农业?棚里种菜给不给补贴?
(二)信息不对称。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信息没有共享,如与土地部门联系衔接少,未能及时掌握征占耕地情况,导致申报面积时应核减的面积没有及时核减。
(三)遗留问题较多。部分村、组土地确权工作遗留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造成推进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