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闫成玮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三门峡市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根据《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明确农业部门职责为“各省相关管理部门依职责对本规范的实施和推进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中药材种子种苗及种源提供、田间管理、农药和肥料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指导”,此为农业部门在推进中药材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建设工作中明确了职责范围。同时,根据“三定”方案我局职能,就相关建议详细答复如下:
一、中药材种植现状与工作成效
近年来,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落实中医药产业发展部署,以建设“特色农业强市”为目标,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链培育工程,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优化种植结构,扩大产业规模。优化种植结构,扩大产业规模。三门峡自然资源丰富,是河南省及全国重要中药材生产基地。截至2024年底,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101万亩,产量11.84万吨,产值19.44亿元,种植面积与产量全省第一,形成以卢氏县等为核心的种植格局,四县区入选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十强县。
(二)选育优良品种,提升品种品质。深化产学研合作,选育10个道地药材新品种。连翘产业突出,卢氏县为全国连翘人工种植第一大县。“卢氏连翘”“渑池丹参”等获多项殊荣,23种中药材入选省道地药材目录。
(三)加强基地建设,发挥示范效应。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中药材种植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建成5个万亩连翘仿生态种植基地、12个千亩连翘仿生态种植基地、3个万亩丹参生产基地、1个万亩柴胡生产基地。其中,3个生产基地入选河南省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名单。截至2024年底,全市种苗繁育主体(含基地)14家,中药材种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提升种植技术,强化科技支撑。出台保护意见,完善技术体系,制(修)订多项省市级标准,出版科技图书与培训教材,推广20余项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1.5万余人次,发放资料11万余份,确保先进技术有效落地,切实提高了药农种植水平。
二、对代表建议的回应
(一)关于实施三大标准化工程
1.种质提升工程:我局将充分履行“农作物种子(种苗)管理”职能,加快推进豫西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持续支持卢氏县连翘良种育苗基地(连翘研究基地)建设,打造卢氏连翘种质资源库;支持卢氏县在文峪乡灰堆石村、徐家湾乡徐家湾村、横涧乡车场村建设3个观测实验基地,用于验证卢氏连翘良种的稳定性;同时,根据我市中药材种植发展实际,推进地方标准修订立项工作,强化种源保障。
2.全程管控工程:在种植环节积极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重点加强种源、技术、农资使用等前端管控;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生产数据采集体系,为后续质量追溯平台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3.认证推进工程:发挥农业技术指导职能,为企业提供GAP认证前期种植环节的技术辅导;协助种植主体开展“三品一标”申报,推动中药材品质认证工作。
(二)关于其他建议的说明
对于建议中涉及的产业协同体系建设(如产业带规划、产地仓建设、药食同源产品开发)、创新保障机制(如组建交易中心、培育工业旅游、创新金融产品)等内容,根据我局三定方案,相关职能主要涉及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建议由市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聚焦农业农村部门主责主业,就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种质提升。以“卢氏连翘”“渑池丹参”等道地药材为核心,依托高质高效项目,扩大标准化种植规模,实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工程,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创新利用工作,建立完善的种质资源库,筛选培育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同时,加强对种子种苗生产环节的监管,确保种子种苗质量,从源头上保障中药材的品质和产量;二是抓好GAP基地建设技术服务。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作,根据河南省GAP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申报文件要求,为申报主体做好申报途径解释工作。做好GAP基地建设中种植环节的技术服务,组织专家深入GAP基地建设一线,针对基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土壤改良、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等问题,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及时为企业和农户答疑解惑;三是持续完善种植技术标准体系。紧扣GAP认证要求,加大中药材绿色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力度,依托中药材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打造绿色生产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市中药材种植向绿色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标准落到实处,推动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高质量提升。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5月19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三门峡市特色农业发展中心 2806203
联系人:代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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