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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6-05 09:54
来源: 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

陈红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习千万工程经验 完善城乡环境常态化整治提升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三门峡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学活用千万工程经验,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从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入手,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巩固好治理六乱、开展六清集中整治成果。全市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9.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49.2%,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农村公路、电网持续完善,自来水普及率达95.4%;建成省级森林乡村35个,全市94个村入选国家、省传统村落名录,陕州区曲村等4个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渑池县南村乡等6个乡镇入选全省美丽小镇,义马市、卢氏县入选全省第一批20千万工程河南实践美丽乡村精品路线。

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因地制宜高质量完成历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通过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得到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两项治理。积极推广“二次四分法”等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的垃圾分类收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市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监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全部实现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

3.分类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结合我省制定的和美村、富美村、洁美村分类建设标准,科学把握村庄的差异性,立足各地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文化和风土人情,实事求是确定重点任务。不提过高要求,不搞“一刀切”。

4.突出农民主体共建共享清洁家园。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动员群众齐心协力集中整治,让农民成为直接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等活动,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群众参与积极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城乡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强化农村基础设施与城镇基础设施的布局衔接和功能服务,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公共基础设施发展差距,实现县域内基础设施衔接互补,充分发挥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作用,形成系统、完善、现代化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体系。用水方面,统筹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循环利用。道路方面,在推进农村道路向自然村延伸的同时,兼顾向产区、向地头延伸,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运输的便利性。用电方面,优先推进产业发展快的村庄的电网扩容升级,适应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推动农村电网相应延伸覆盖。

二是抓住重点关键持续深化清脏治乱。紧盯房前屋后、道两侧、坑塘沟渠、集市和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部位,清理垃圾乱堆乱放,治理污水乱排乱倒,整治广告乱贴乱画,整体提升环境面貌。注重清理背街小巷、村庄周边、城乡交界等卫生薄弱区域,清死角、扫肓区、除顽疾。在卫生清洁基础上,引导农民适当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一宅变多园”,发展庭院经济。结合爱国卫生月、节日节庆等重要时点,立足实际需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清洁活动,营造干净舒适的村庄环境。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村庄清洁成效。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庄卫生清洁规范,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常态化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广积分兑换等方式,倡导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形成绿色环保新风尚,持续推动村庄环境面貌改善。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把公共基础设施建好、用好、管好、维护好,保障各项设施正常运转,确保设施发挥实效。

四是大力宣传引导改习惯转观念。广泛开展清洁村庄、健康生活科普宣传,通过大喇叭、倡议书、明白纸、短视频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爱清洁、勤打扫、助健康,潜移默化引导农民改变陈规陋习,养成卫生习惯,树立环保新风。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村庄清洁行动中探索出的群众参与、常态长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示范带动村庄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卫生观念深入人心。

五是不断加强基层培训指导。定期对县、乡、村各级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邀请省、市专家开展专题培训讲座,内容包括环境整治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管理方法等。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定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环境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

六是加大资金投入与监督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同时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资金需求。循序渐进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合理付费制度,逐步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理运维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是结合实际完善统一标准。将积极与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环境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对现行法律法规在环境整治领域的适用性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我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际,提出针对性的修订建议。

如果您对上述答复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5年6月5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 03982952508

联系人:袁茵